职工在什么情况下不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在什么情况下不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 故意犯罪:职工实施故意犯罪行为导致自身伤亡,不能认定为工伤。如职工在工作期间故意参与抢劫、盗窃等犯罪活动受伤,不属工伤范畴。
2. 醉酒或者吸毒:因醉酒或吸毒导致的伤亡,不认定为工伤。因为醉酒和吸毒会使职工丧失正常的行为能力和判断能力,增加发生危险的可能性,这种情况下伤亡与工作无直接关联。
3. 自残或者自杀:职工故意对自己身体实施伤害行为或结束自己生命的,不能认定为工伤。自残或自杀是职工主观故意的个人行为,并非因工作原因导致。
职工是否认定为工伤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事实判断。当遇到工伤认定相关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相关部门。
二、职业病是工伤保险赔还是公司赔
职业病赔偿责任归属取决于具体情况,通常由工伤保险和公司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若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包括治疗职业病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
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并且,用人单位还可能需要承担其他责任,例如在职工治疗期间,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等。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提供符合职业卫生标准的劳动条件、未进行必要的职业健康监护等,职工还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仲裁委的裁决书可以认定工伤吗
仲裁委的裁决书本身不能直接认定工伤。认定工伤是劳动行政部门的职权,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办理。
仲裁委主要处理劳动争议,其裁决书主要针对双方的劳动纠纷,如确认劳动关系等。虽然劳动关系认定是工伤认定的重要前提,但这并不等同于工伤认定。例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关系存在争议,申请仲裁后,仲裁委裁决书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这为工伤认定提供了必要条件,但不能替代工伤认定程序。
若劳动者要进行工伤认定,应在取得仲裁委确认劳动关系等相关裁决书后,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规定提交材料,经其调查核实后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只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才具有认定工伤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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