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2026-01-19 16:04:43 法律知识 0
  深圳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深圳工伤认定标准依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有多种情形,如工作中受事故伤害、患职业病等;视同工伤有突发疾病死亡等情况。赔偿按不同伤残等级而定,项目多样,金额结合多因素确定。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深圳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深圳工伤认定标准遵循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

   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赔偿方面,根据不同伤残等级赔偿不同。一般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造成伤残的,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赔偿金额需结合伤残等级、本人工资等因素确定。

   二、申请工伤死亡认定的时效

   申请工伤死亡认定存在不同时效情况。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所以,用人单位申请工伤死亡认定时效一般为 30 日,特殊情况可延长;职工一方申请工伤死亡认定时效为 1 年。准确把握时效规定,有助于及时维护权益,避免因超时而无法认定工伤。

   三、申请工伤需要认定伤残吗

   申请工伤和认定伤残是两个不同的程序,申请工伤并不一定需要认定伤残。

   申请工伤,即进行工伤认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等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目的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或疾病是否属于工伤范畴。只要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情形,就可被认定为工伤,此过程不涉及伤残等级的鉴定。

   而伤残认定,也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在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才需要进行的程序。其目的是确定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以便依据不同等级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

   所以,申请工伤时不需要认定伤残。只有在被认定为工伤,且病情稳定可能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才有必要申请伤残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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