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受伤怎么做工伤鉴定
一、在工地受伤怎么做工伤鉴定
在工地受伤进行工伤鉴定,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申请工伤认定。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应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等。其中,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无合同的可提供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第二,受理与审核。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审核材料。若材料不全,会要求申请人补充。
第三,调查核实。必要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及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第四,作出认定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定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第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后,伤情相对稳定但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六,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作出鉴定结论。
二、在工地干活受伤算不算工伤
在工地干活受伤一般算工伤,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工伤认定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比如在工地正常施工时被掉落的物品砸伤,或操作机器时受伤等情况,基本可认定为工伤。
若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等,也都可认定为工伤。
不过,若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则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劳动者在工地受伤后,应及时要求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未申请,劳动者自己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经认定为工伤后,可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在工厂工伤不肯赔偿怎么办
工厂不肯对工伤进行赔偿,劳动者可按以下步骤维权:
第一,收集证据。准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同时收集工伤相关证据,像医院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证人证言等。
第二,申请工伤认定。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收集好的证据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材料和调查情况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第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伤情相对稳定后,若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确定伤残等级。
第四,协商赔偿。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与工厂协商赔偿事宜。明确赔偿项目,如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
第五,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一是申请劳动仲裁,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二是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工厂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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