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二次手术没做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吗
一、工伤二次手术没做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吗
工伤二次手术没做,一般不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依据相关规定,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在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二次手术未做,意味着伤者病情尚不稳定,后续治疗情况及身体恢复状况存在不确定性,此时进行鉴定难以准确判断工伤对职工劳动能力造成的影响程度,得出的鉴定结论可能不客观、不准确。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经医疗机构确认,二次手术对伤残程度影响不大,且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用人单位等各方协商一致,也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由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受理并开展鉴定工作。
总体而言,通常要完成二次手术,待伤情稳定后再做伤残等级鉴定,以确保鉴定结果能真实反映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状况。
二、工伤多长时间可向公司提出要求赔偿
职工发生工伤后,单位和职工提出赔偿要求的时间有所不同。
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若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还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就可向公司提出赔偿要求。
所以,单位需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职工一方可在1年内申请,认定及鉴定完成即可索赔。
三、非工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工资
非工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需支付工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应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医疗期长度依据劳动者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为3个月到24个月不等。
比如,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是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为9个月等。
用人单位应依法保障职工在非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权益,若未按规定支付,职工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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