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一、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准备以下资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这是确认职工所受伤害属于工伤的重要依据,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
2.有效的诊断证明等完整病历材料:包括检查检验报告等,需由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能全面反映职工受伤后的病情及治疗情况。
3.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用于证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可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官网下载或在其办公地点领取,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工伤情况等内容。
5.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供)、有关伤病情况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准备好上述资料后,可前往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之后按其安排参加鉴定。
二、工伤的申请鉴定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工伤申请鉴定时间分为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两方面。
工伤认定方面,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方面,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准确把握工伤申请鉴定时间,有利于职工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员工上班途中自己摔倒了算工伤吗
员工上班途中自己摔倒一般不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强调了“非本人主要责任”和“交通事故等特定事故类型”两个关键要素。
员工自己摔倒的情形,并不属于交通事故,也不存在第三方责任认定的问题,不符合上述应认定为工伤的条件。
不过,如果员工能证明自己摔倒与工作环境或用人单位存在特定关联,比如因用人单位铺设的道路有明显瑕疵、标识不清等导致摔倒受伤,可尝试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争取权益,但举证相对困难。
总之,通常情况下上班途中自己摔倒难以认定为工伤,但有特殊关联时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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