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兄弟姐妹有没有继承权
一、亲兄弟姐妹有没有继承权
亲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属于法定继承中的第二顺序继承人。
在法定继承情形下,若被继承人去世且未留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这里的兄弟姐妹,涵盖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举例来说,若被继承人离世,其父母、配偶、子女都不在世或放弃继承,那么亲兄弟姐妹就可以继承遗产。不过,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或者进行了遗赠扶养协议等安排,且这些符合法律规定,遗产则按遗嘱或协议处理,亲兄弟姐妹可能无法继承。总之,亲兄弟姐妹在法定继承中有继承权,但会受遗嘱等因素影响。
二、人没死可以办继承公证吗
人没死不可以办理继承公证。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制度。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是继承发生的法定时间节点。
在被继承人未死亡的情况下,其财产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财产仍属于被继承人。此时不存在继承的事实,也就不符合办理继承公证的法定条件。
办理继承公证,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遗留财产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其中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是关键材料。没有死亡证明,无法确定继承已经开始,公证机构不会为未发生的继承事项出具公证书。
若想提前对财产处分作出安排,可考虑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遗嘱人对自己生前财产进行处分并于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的公证,这与继承公证有本质区别。
三、如何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 准备材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证明;有权继承的遗产证明;本人签署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声明书内容应包含本人自愿放弃对某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清楚放弃后果等。
2. 选择公证机构:要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一般选择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或自己住所地的公证机构。
3. 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机构填写公证申请表,不能委托他人代理。若本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可请求公证机构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办理。
4. 公证受理与审查:公证机构受理后,会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可能向相关人员核实情况。
5. 出具公证书: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公证机构将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
办理时要如实提供材料,确保意思表示真实,否则可能影响公证书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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