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伤受伤应该怎么说赔偿的事
一、因工伤受伤应该怎么说赔偿的事
因工伤受伤谈赔偿事宜,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者需在规定期限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供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认定为工伤是获得赔偿的前提。
第二,做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该鉴定结论关乎赔偿数额。
第三,确定赔偿项目与标准。一般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伤残津贴等。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赔偿标准。
第四,与单位协商。依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项目和金额进行沟通。协商时要明确表达自身诉求,提供相应证据。
第五,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因公外出发生车祸能认定工伤吗
因公外出发生车祸,通常能认定为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公外出是指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在此期间发生车祸,只要是因工作原因导致,就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不过,存在以下情形的除外: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这些情形即使是因公外出发生车祸,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若用人单位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不是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依据相关规定认定为工伤。所以,一般情况下因公外出发生车祸,符合条件就可认定工伤,但要排除法定的不能认定情形。
三、因工伤鉴定不上伤残的怎么赔偿
工伤鉴定未达伤残等级,仍可获得相应赔偿。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
1. 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4. 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虽未达伤残等级,但如存在生活不能自理需护理情况,单位应负责护理或支付护理费。
具体赔偿流程为,用人单位或职工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相关费用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承担相应部分。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全部费用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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