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路上单方事故能不能认定工伤
一、上下班路上单方事故能不能认定工伤
上下班路上单方事故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
这里强调了“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一关键条件。单方事故一般指在事故中只有一方当事人,往往意味着事故责任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即本人负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不符合认定工伤所要求的“非本人主要责任”情形。
不过,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虽然是单方事故,但经相关部门认定,存在其他导致事故发生的外部因素,且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那么也有可能认定为工伤。例如,道路存在缺陷,如路面突然塌陷等情况导致事故发生,经过调查确定本人在事故中无主要责任,就可尝试申请工伤认定。
总之,上下班路上单方事故一般难以认定工伤,但特殊情形要结合具体情况和责任认定来判断。
二、上海关于工伤事故的认定和赔偿标准
上海工伤事故认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执行。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等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等视同工伤。
赔偿标准方面:
1. 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 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不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85%,三级为80%,四级为75%;五级、六级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分别按月发给本人工资70%、60%的伤残津贴。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为25个月,三级为23个月,四级为21个月;五级为18个月,六级为16个月;七级为13个月,八级为11个月,九级为9个月,十级为7个月。
5.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具体标准由上海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上下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上下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依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有两个关键条件:一是“上下班途中”,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路线范围,比如从家到工作单位的正常路线,顺路买菜、接孩子等合理绕道也可能被认定;二是“非本人主要责任”,需以交通管理等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依据。
如果本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比如因本人严重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事故发生,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此外,如果事故并非交通事故,如在上下班途中自己不慎摔倒受伤,一般也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所以,上下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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