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妇有没有财产继承权

2026-01-21 15:26:13 法律知识 0
  儿媳妇有没有财产继承权?一般情况下,儿媳妇无公婆财产法定继承权,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她们。但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儿子先去世,孙子孙女可代位继承,儿媳不能因此获财产。公婆立遗嘱赠其财产的,儿媳可依遗嘱获得。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儿媳妇有没有财产继承权

   一般情况下,儿媳妇本身没有对公婆财产的法定继承权。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涵盖儿媳妇。

   但存在特殊情况,若儿媳妇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公婆去世后,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这里的“尽主要赡养义务”指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主要扶助。

   此外,若儿子先于公婆去世,孙子孙女可代位继承儿子应得的遗产份额,此时儿媳妇通常不能因儿子的代位继承直接获得财产。若公婆通过遗嘱的形式,明确将财产赠与儿媳妇,那么儿媳妇依据遗嘱能获得相应财产。所以,儿媳妇有无财产继承权,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二、多子女如何继承父母遗产

   多子女继承父母遗产通常有两种方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若父母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了遗产由某个或某些子女继承,或者对各子女继承的份额作出了安排,那么应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

   在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但也存在特殊情况:

   1.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2.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多子女继承父母遗产时,若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协商签订继承协议。若无法协商一致,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三、儿子继承房子需要多少钱

   儿子继承房子涉及的费用因继承方式不同而有差异。

   如果是法定继承,费用相对较少。主要包括:一是公证费,通常按照房产评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一般在0.3% - 1%左右。二是房产评估费,评估机构会根据房产的价值、面积、位置等因素收取费用,一般为评估价的0.1% - 0.5%。三是登记费,住宅一般每套80元,非住宅每套550元。

   若选择遗嘱继承,除上述费用外,若遗嘱经过律师见证或法院判决,还会产生相应的见证费或诉讼费。见证费根据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而定,诉讼费则按照房产标的额按比例收取。

   另外,若继承的房子后续要出售,还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如果该房产是继承人家庭唯一住房且持有时间超过一定期限,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需缴纳房屋增值部分的20%或房屋总价的1%。

   总之,儿子继承房子的具体费用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建议提前咨询专业律师和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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