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不服,再鉴定有哪些手续呢
一、工伤鉴定不服,再鉴定有哪些手续呢
若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申请再鉴定需按以下手续进行:
第一,提出申请。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工伤职工或其用人单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需注意,再次鉴定申请只能由该级鉴定委员会受理。
第二,提交材料。申请时应提供初次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等完整病历材料、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三,等待受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完整的,会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四,组织鉴定。受理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第五,得出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再次鉴定结论。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在我国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在我国申请工伤鉴定,需准备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该表应包含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像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3.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材料。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明确伤害情况。
4.其他材料。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分别提交相应证据: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三、自愿放弃买社保,发生工伤由谁赔偿
即便员工自愿放弃购买社保,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保费用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能因员工自愿放弃而免除。员工签署的自愿放弃社保声明,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当员工发生工伤时,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以及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如停工留薪期工资等,都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也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此外,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会面临相应罚款。所以,用人单位不能因员工自愿放弃而逃避缴纳社保的责任,否则将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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