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全责的逃逸怎么处理

2026-01-22 02:22:20 法律知识 0
  不是全责的逃逸怎么处理?非全责的逃逸行为处理分三方面。民事上,因逃逸难定责通常推定其担主责,受害者可诉讼索赔,法院按责判赔;行政上,不构成犯罪处200-2000元罚款等,吊销驾照且终生禁考;刑事上,致重伤担主责构成犯罪,按情节量刑。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不是全责的逃逸怎么处理

   非全责的逃逸行为处理方式如下:

   民事赔偿方面

   逃逸者虽非负全部责任,但因其逃逸致使事故责任难以认定的,通常推定逃逸者承担主要责任。受害者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逃逸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法院会依据双方责任比例判定赔偿数额。

   行政处罚方面

   根据相关法律,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会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事处罚方面

   若逃逸导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则构成交通肇事罪。依照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不逃逸死亡判多少年徒刑

   不逃逸致人死亡涉及不同罪名,量刑有所不同:

   1.交通肇事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且无逃逸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存在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如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等,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案件量刑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犯罪人的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程度、悔罪表现等因素综合判定。

   三、不探望伤者算逃逸吗

   不探望伤者不一定算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判断是否为逃逸关键在于是否有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而非是否探望伤者。

   存在以下情形不算逃逸:当事人虽未探望伤者,但留下真实信息并积极配合后续处理,如及时报警、联系急救、留在现场等待交警,说明其无逃避法律责任的意图,即便未探望伤者也不构成逃逸。

   但有下列情况可认定为逃逸: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直接驾车或弃车逃离现场,既不救助伤者也不报警;或者在接受调查期间逃匿,这种行为明显体现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即便之后可能探望伤者,也应认定为逃逸。

   所以,不探望伤者不能直接等同于逃逸,要结合事故发生后的具体行为和主观意图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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