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到了另一方不去怎么办

2026-01-22 18:03:04 法律知识 0
  离婚冷静期到了另一方不去怎么办?离婚冷静期届满,一方未申请离婚证,离婚申请视为撤回。若想离婚,需重新协商申请,若对方不同意可诉讼离婚,不受冷静期限制,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并提交证据,法院依法裁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离婚冷静期到了另一方不去怎么办

   若离婚冷静期届满,另一方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该离婚申请即视为撤回。

   根据法律规定,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若有一方未到场,不符合领取离婚证的条件。

   在此种情况下,若仍希望离婚,想要离婚的一方需重新与对方协商,再次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重新经历离婚冷静期等一系列程序。若对方坚决不同意配合,另一方可考虑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解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相关材料,由法院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诉讼离婚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裁决。

   二、离婚冷静期到了不去自动撤回吗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而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同样按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处理。

   这意味着,离婚冷静期结束后不去办理后续手续,离婚申请就会自动撤回。若之后双方仍决定离婚,需重新按流程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三、离婚冷静期到底是30天还是60天

   离婚冷静期是30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而这之后还有一个30天的领证期。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从申请离婚开始到最终能领取离婚证,如果顺利,最快也是30天冷静期加上30天领证期,共60天,但其中离婚冷静期的时长明确为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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