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子女能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
一、城市子女能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
城市子女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房屋,但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仅拥有使用权。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合法财产。依据“地随房走”原则,城市子女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在继承房屋后,城市子女可因房屋存在而继续使用宅基地。
但这种继承是有一定限制的。继承房屋不能进行翻建、重建等,只能对其进行必要的维修加固。一旦房屋自然坍塌或无法居住,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
此外,如果城市子女继承多套农房,也只能按规定使用所占宅基地,多余的宅基地可能会在一定条件下被村集体收回。所以,城市子女能通过继承房屋间接使用宅基地,但不意味着拥有宅基地的完整产权。
二、城镇儿女能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
城镇儿女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仅拥有使用权,宅基地并非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不过,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根据“房地一体”原则,城镇儿女继承房屋后,便取得该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直至房屋灭失。在此期间,继承人可对房屋进行必要的维修和加固,但不能进行翻建、重建。若房屋自然坍塌或因其他原因灭失,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若遇到农村宅基地拆迁,城镇儿女作为房屋的合法继承人,能获得房屋拆迁补偿款等相应利益,但不能获得宅基地的土地补偿。总之,城镇儿女继承的是宅基地上房屋的权益,而非宅基地本身。
三、打遗产继承官司诉讼费怎么收费
遗产继承官司的诉讼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例如,遗产价值为30万元,需交纳的诉讼费为:1万元部分交50元,1万至10万元部分为(10万 - 1万)×2.5% = 2250元,10万至20万元部分为(20万 - 10万)×2% = 2000元,20万至30万元部分为(30万 - 20万)×1.5% = 1500元,总计5800元。
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确定最终收费,部分案件还可能涉及减半收取等优惠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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