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农村财产怎么分割
一、离婚农村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时农村财产分割需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农村常见的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后共同建造的房屋,若要分割,可将房屋归属一方,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是婚后以夫妻共同名义承包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可由双方继续共同承包经营,也可经发包方同意后,将一方享有的份额转让给另一方,由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方给予对方补偿。
个人财产则归个人所有,不予分割。比如一方婚前建造的房屋,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
在农村财产分割过程中,还需考虑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实际情况。若存在争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裁决。
二、离婚女方的孩子如何判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主要依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结合父母双方具体情况确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存在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孩子可随父亲生活。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此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进行抚养权的判定。
三、离婚女人有拆迁补偿吗
离婚女人是否有拆迁补偿,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
若拆迁补偿基于户籍进行,离婚女人户籍在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址,通常能获得相应拆迁补偿。因为拆迁补偿按户籍人口计算,其具备当地户籍就符合补偿条件。
要是拆迁补偿以房屋产权为依据,就要看女人是否为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若离婚时已对房产进行分割,女人拥有部分或全部产权,那她能得到对应拆迁补偿;若房产归属另一方,她一般没有基于该房屋产权的拆迁补偿。
此外,部分地区有特殊拆迁政策,可能考虑婚姻状况、居住情况等因素。例如,离婚后女人在被拆迁房屋实际居住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也可能获得一定补偿。所以,离婚女人有无拆迁补偿,要结合当地拆迁政策、户籍及房屋产权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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