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没写缴纳社保可以劳动仲裁吗
一、合同上没写缴纳社保可以劳动仲裁吗
合同上没写缴纳社保,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该义务不因劳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而免除。即便合同里没提及社保缴纳事宜,用人单位也必须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
若用人单位未履行这一法定义务,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补缴社保。若协商无果,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需准备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同时,要明确仲裁请求,即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劳动仲裁机构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总之,合同未明确社保缴纳不影响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通过合法途径要求用人单位履行社保缴纳义务。
二、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是无过失性辞退,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等;第四十一条是经济性裁员。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女职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受女职工怀孕的限制。这些情形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欺诈、胁迫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女职工出现法定过错情形时,才可以解除。
三、交社保了没签劳动合同算单位违法吗
单位交社保但没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仅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不能替代书面劳动合同。
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会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缺乏明确的书面约定,容易引发劳动纠纷。对劳动者而言,在工资待遇、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等方面可能面临不确定性,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对于这种情况,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劳动者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关于合同上没写缴纳社保可以劳动仲裁吗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5分钟获得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