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终局裁决不服的能提起诉讼吗
一、劳动争议终局裁决不服的能提起诉讼吗
劳动争议终局裁决后,不同主体的诉讼权利有所不同。
对于劳动者而言,若对终局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救济途径,保障其合法权益。
对于用人单位,情况相对复杂。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但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存在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等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争议诉讼中企业应承担的举证责任有什么
在劳动争议诉讼中,企业需承担多方面举证责任。
其一,企业要对劳动者的入职时间、离职时间、工作岗位、工资发放情况等承担举证责任。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需包含工资的数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信息,以证明工资计算和发放的合规性。
其二,涉及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情况,企业负有举证义务。像企业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就必须证明该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已向劳动者公示,且劳动者的行为确实违反了该制度。
其三,对于加班事实,若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企业应提供考勤记录来证明劳动者的出勤情况,以明确是否存在加班以及加班时长。
其四,在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方面,企业要提供相关证据。例如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企业要证明工作年限的计算依据。
企业在劳动争议诉讼中承担上述举证责任,旨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市场的公平与秩序。
三、我国劳动法律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为多少天
我国劳动法律对女职工产假天数有明确规定。
一般情况下,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部分地区在此基础上,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规,给予额外奖励产假。例如,有的地方增加产假60天。也就是说,这些地区女职工产假可能达到158天。
此外,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不同地区产假天数存在差异,女职工可依据所在地区的具体法规,来确定自己实际可享受的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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