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瘫认定工伤要报告吗
一、面瘫认定工伤要报告吗
面瘫认定工伤通常需要进行报告。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当员工面瘫,若符合工伤认定情形,单位有义务进行报告并申请认定。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一定期限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准备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等。
总之,面瘫认定工伤需要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报告和申请认定,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二、面瘫认定工伤有争议吗
面瘫认定工伤是否存在争议,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面瘫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导致的,比如因工作中发生意外碰撞面部神经受损引发面瘫,这种情况一般较容易认定为工伤,通常无太大争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然而,要是面瘫是由自身疾病因素引起,比如因感染病毒引发面瘫,认定工伤可能存在较大争议。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可视同工伤。普通的因自身疾病导致面瘫不在此列。
还有一种情况,若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长期接触后导致面瘫,需要有专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若能认定为职业病,可认定为工伤;若无法明确因果关系,认定就会存在争议。
三、民工工伤认定有工资吗
民工工伤认定期间是有工资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也就是说,在民工工伤认定过程中,如果处于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应正常发放工资。若单位拒绝支付,民工可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单位支付相应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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