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民法典条中对无效婚姻的法律规定都有哪些
一、无效民法典条中对无效婚姻的法律规定都有哪些
《民法典》中对无效婚姻的法律规定主要在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具体如下:
1.重婚。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重婚的婚姻关系自始无效。例如,甲在已有配偶乙的情况下,又与丙登记结婚,甲与丙的婚姻即为无效婚姻。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是基于遗传学和伦理道德等多方面的考虑。比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直系血亲,以及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的婚姻无效。
3.未到法定婚龄。我国法律规定,男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达到该法定年龄结婚的,婚姻无效。如甲(男)二十周岁,乙(女)二十周岁登记结婚,因甲未达法定婚龄,他们的婚姻无效。
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二、民法典中无性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吗
民法典规定,无性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
根据民法典,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三种: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无性婚姻并不在这三种情形之列。
不过,无性婚姻可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如果一方因无性婚姻想要解除婚姻关系,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需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若无法协议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能证明因无性婚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准予离婚。所以,虽然无性婚姻本身并非无效婚姻,但可通过法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三、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法院是否是一审终审
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法院实行一审终审。
婚姻效力问题涉及到婚姻关系的合法性,是一种对事实的认定。此类案件的判决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因为婚姻效力是基于法律规定的条件来判断的,如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这些事实一旦经法院查明并认定,就具有确定性,不允许通过上诉程序再次审理。
一审终审的设置,能够使婚姻效力问题得到及时、明确的解决,避免因诉讼程序的拖延导致当事人的身份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也符合婚姻案件的特殊性和效率原则。当事人若对婚姻效力的判决有异议,不能通过上诉改变判决结果,但可通过合法途径寻求其他救济,如对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有争议,可另行起诉解决。
以上是关于无效民法典条中对无效婚姻的法律规定都有哪些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