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有按揭怎么办
一、离婚房产有按揭怎么办
离婚时房产有按揭的情况,需分以下情形处理:
第一,若房产为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房产登记于首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一般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二,若房产是婚后夫妻共同购买,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房产归属和剩余贷款偿还问题。若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会将房产判归一方,获得房产的一方需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并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补偿数额会考虑房产的购买价格、已还贷金额、房产增值等因素。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双方保留好购房合同、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便明确各自权益。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二、全职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全职离婚时房产分配需结合多种情况判断。
若房产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登记在该方名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产归首付方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应给予另一方补偿。
如果房产是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若一方有证据证明购房款来源于其个人婚前财产,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法院可能会倾向于认定为个人财产,但需对另一方在购房及共同生活中的付出给予适当补偿。
对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若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全职一方在婚姻中为家庭付出较多,在房产分配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适当照顾全职方权益。
三、离婚房产如何分配财产
离婚时房产分配需依据多种情况确定:
1.一方婚前全款购房:若房产是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此房产属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一方婚前贷款购房: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后共同购房: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
4.父母出资购房:若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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