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要与子女断绝关系,法律能解决吗
一、父母要与子女断绝关系,法律能解决吗
在我国,基于自然血亲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法律无法断绝。
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产生的,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这种关系是客观存在且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解除。即使父母和子女双方签订断绝关系的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仍然互负法定的权利和义务,例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相互之间也享有法定的继承权。
不过,如果是基于收养形成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法律上是可以解除的。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所以,若父母和子女是自然血亲关系,想通过法律断绝关系无法实现;若是收养关系,则可依法解除。
二、借款人已经死亡可以向他子女要求还债吗
借款人死亡后能否向其子女要求还债,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子女继承了借款人的遗产,那么子女有义务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债务。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比如,借款人留下价值50万的遗产,其生前债务为60万,那么子女最多只需用这50万遗产来偿债,对于超出的10万,若子女不愿偿还,债权人不能强制要求。
若子女放弃继承借款人的遗产,那么子女对借款人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因为放弃继承意味着子女不享受遗产带来的权益,自然也无需承担相关债务。
总之,债权人在借款人死亡后向其子女追债,关键在于子女是否继承遗产以及遗产的实际价值,要依据法律规定合理主张自己的债权。
三、民法典父亲欠债子女要偿还债务吗
一般情况下,父亲欠债子女无需偿还。依据《民法典》,债具有相对性,即谁欠债谁偿还。父亲的债务是其个人行为产生的,应由其个人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若子女继承父亲遗产,就需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父亲的债务进行清偿。例如,父亲去世后留下价值50万元的遗产,同时有30万元债务,子女继承遗产后,就要用这部分遗产偿还30万元债务。但如果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对于超出部分,子女无偿还义务,除非子女自愿偿还。
另外,若子女为父亲债务提供了担保,按照担保合同约定,子女可能要承担相应担保责任来偿还债务。所以,通常父亲欠债子女无偿还义务,仅在继承遗产或存在担保等特殊情况时,才可能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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