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盐边检察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新篇章

2025-12-30 16:08:05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黎志飞)近日,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人民检察院在参与一起交通行政处罚复议调处案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听证调查精准捕捉当事人实际困难,联动多部门开展综合帮扶,不仅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更切实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展现了检察机关注重“案结事了政和”的司法温度与担当。

  案件源于当事人姜某因驾驶加装汽油增程器的电动摩托车被公安机关处罚。姜某在县城从事饮用水配送工作,因驾驶的两轮电动摩托车续航不够,便在踏板处放置汽油增程器充电增加续航能力。2024年9月20日,公安机关初次发现姜某的违法行为,向其指出其行为已构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要求其立即拆除外接发电机恢复原状,姜某将发电机拆除,交警对其进行安全宣教后未进行处罚,后姜某又将发电机安装使用。据此可认定,姜某的违法行为不属于首次违法,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合法适当。姜某认为自身行为出于生计需要,不服罚款决定并申请行政复议。盐边县司法局依据与县检察院联合出台的争议化解协作机制,邀请检察院介入调处并全程监督。听证会上,检察人员与听证员一致指出其行为属二次违法,处罚合法适当,并耐心进行释法说理。

  在听证过程中,检察人员敏锐地注意到姜某携带幼女到场,随即深入了解其家庭状况。得知姜某离异后独自抚养女儿,因经济困难导致孩子一度辍学,办案人员并未止步于法律争议的辨析,而是将法理与情理相结合,引导姜某正确理解法律规定,同时告知其可通过多元渠道寻求生活帮助。最终,姜某解开心结,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争议化解后,盐边县检察院并未就此止步,而是迅速将姜某家庭困境线索移送教育、民政等部门。多部门随即联动响应:县教体局协调幼儿园允许学费分期缴纳,民政部门启动临时救助程序,关工委也将孩子纳入帮扶范围。通过“司法+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姜某的女儿已重新入园就读,家庭困难得到阶段性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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