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法院庭前调解借贷纠纷被告当场付清欠款
据悉,原、被告系亲戚关系。2017年,被告李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原告王某借款6万元,并出具借条。借款到期后,王某因做生意投资失败无力偿还。经多次协商未果,李某遂诉至永坪法庭,要求王某偿还全部借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阅卷梳理案情,发现该案事实清晰、证据充分、争议焦点明确。考虑到双方亲戚关系,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启动庭前调解程序。调解中,承办法官采用“背靠背”沟通方式,一方面耐心倾听原告王某诉求,疏导其情绪;另一方面向被告李某细致释法,明确其未按期还款的法律责任。
经耐心明理释法,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还款协议。承办法官同步督促李某当场通过微信转账付清全部案款,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