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剧行业应严守未成年人权益底线

2026-02-06 16:06:20 法治新闻 0
  短剧剧组让婴儿淋雨拍戏,这不是艺术创作,而是涉嫌违法。据媒体报道,近日某剧组在拍雨夜戏时,竟让婴儿长时间遭受水车制造的“暴雨”的喷淋。据称,剧组为节省时间未使用道具婴儿替代,而参演婴儿的片酬仅为800元,一些家长因经济压力接受了这样的拍摄安排。

  此类事件并非偶然,而是短剧行业粗放发展模式下的缩影。2025年7月,童星西西在拍摄淋雨戏时,就因剧组未提供热水与保暖措施引发舆论哗然,儿童演员权益保护问题一度成为焦点。时隔半年,相似情景再度上演,说明该行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仍未真正提升,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

  究其根源,在于短剧行业长期奉行的“高效”“低成本”逻辑。所谓“7天拍100集”的极限节奏,迫使剧组不断赶进度、压成本,规范的拍摄流程和必要的安全防护往往被视作“耽误时间”而遭简化和省略。在这样的制作环境下,成年人尚且难以承受,更何况毫无自我保护能力的婴幼儿?他们的健康与休息权利,自然成为最先被牺牲的代价。

  有人或许认为,这是家长与剧组之间的“自愿约定”,属于私人事务。然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从来不是私域问题,而是有明确法律边界与道德底线的大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未成年人参与演出、节目制作等活动,活动组织方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从剧组角度看,深夜让婴儿置身于人造暴雨并长时间拍摄,既未提供充分防护,也未考虑其身心承受能力,显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从监护人角度,即便面临经济压力,也不应以孩子的健康换取微薄报酬。这种默许,实则是监护责任的缺位。所谓“自愿约定”,实际上已触碰了法律与道德的双重红线。

  不久前,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儿童类微短剧管理提示,明确要求儿童参演须取得监护人书面知情同意,保障其人身安全与心理健康,禁止安排超负荷或超出身心承受能力的戏份。这份提示直指行业痛点,为儿童演员权益划出了清晰红线。此次婴儿淋雨事件,正是检验监管成效、推动制度落地的重要契机。有关部门应主动介入、依法调查处理,通过典型案例形成警示,让从业者真正敬畏规则、尊重法律。

  任何行业的发展,都不应以牺牲底线为代价,更不能将未成年人视为逐利工具。当创作沦为流水线上的速成品,当演员安全让位于拍摄进度,作品便失去了温度,行业也难以行稳致远。不懂敬畏生命的剧组,拍不出打动人心的作品;而为小利牺牲孩子健康的家长,终将留下无法弥补的遗憾。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监管坚守职责、剧组严守底线、家长履行监护,三方协同,缺一不可。唯有如此,才能避免未成年人成为成人世界逐利的牺牲品,短剧行业也才能在规范的轨道上赢得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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