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装修纠纷并案审理化解矛盾

2026-02-10 16:13:11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庄静 通讯员马晓龙 铁容硕)近期,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蟠龙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因房屋装修引发的诉讼纠纷,实现“一案调解、两讼终结”,生动诠释了就地止争的解纷效能。

  “这就不是钱的事,给我弄的材料色差那么大,我天天看着糟心。”业主张某在法庭上怒气冲冲。该案中,张某买了一栋别墅,经人介绍在某石材经销商处以近百万元的价格订购了石材,约定经销商负责石材的加工、制作并负责安装。经销商将石材安装完毕后,张某发现部分石材存在明显色差,影响观感,自行将存在色差的石材拆除并另行采购石材进行了装修。张某认为经销商严重违反约定,拒绝支付尾款。经销商将张某起诉到陈仓区法院,要求张某支付尾款40余万元。张某以经销商提供的石材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经销商赔偿损失20余万元。

  办案法官了解了事发经过后,查阅相关资料,对石材的质地、标准等知识认真了解,通过分析认为,石材质量及损失的认定需要经过专业鉴定,耗时长,对检材要求高,而张某自行更换的部分损失将难以确定,且经销商对于货品质量把关不严,未能达到客户满意的效果,对自身的信誉也将产生不利的影响。

  为此,承办法官结合争议焦点释明诉讼风险,耐心开导化解。经过反复多次的沟通,僵持不下的双方当事人终于冰释前嫌,张某向经销商支付尾款22万元后,经销商向法院撤回索要尾款的起诉,张某也自愿放弃本案的诉讼请求。两起纠纷一次性得到化解。签署调解协议当天,张某将22万元尾款转到了经销商的账户上。

  “感谢法官,不然这个案子还要很久才能解决,双方也都会扩大损失,这样一来都能安安稳稳过年了。”双方都对办案法官表示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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