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次检察三维度精办小案提质效

2026-02-10 16:14:34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邵春雷 □刘敏)近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检察院以苏某某盗窃案件办理为抓手,从“三个维度”持续做实刑事检察小案精办高质效,探索将“数智检察+检察监督+社会参与”融入普通刑事检察案件办理全过程、各环节。

  首先,把握办案广度,简案跑出司法办理加速度。榆次区检察院紧跟时代步伐,积极探索从“数字检察”向“数智检察”转变。在办理苏某某盗窃案中,检察人员充分运用全国检察智能化辅助办案系统与全国检察业务系统2.0接通优势,借助智能AI将普通盗窃案件审查及审查报告等法律文书制作时间缩减在一个小时内,大幅减少检察人员“机械”录卷工作,同时也提供大量案例为检察官作出决定提供参考,真正为基层案件办理“繁简分流”提供可能,更有效缓解了基层“案多人少”矛盾。

  其次,强化办案力度,实现检察履职加速不减质。检察干警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在借助“智能”的同时,将“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融入案件审查全过程。承办人通过审查案卷,发现其中的侦查违法行为后及时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监督侦查机关积极纠正,确保该案办理实体、程序均符合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

  再次,深化办案温度,传递检察能动履职温情。检察干警将“如我在诉”理念融入每一个普通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人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审查案卷材料了解到苏某某系在校高三学生,刚满18周岁,与辩护人进行沟通,有自首、主动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后,及时向司法局相关部门发出书面《社会调查委托函》,委托该单位对苏某某一贯表现进行评估。

  同时,检察干警借助公开听证会及时听取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人员意见,在充分保障被害人权益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进度,在一个月工作日内为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用实际行动传递检察温情,促使其真正放下心里“包袱”,安心赶赴人生第一场“大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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