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法院联动法律服务社化解跨国离婚困境
张先生与李女士为夫妻关系,无共同子女。李女士因为工作需要长驻国外,每年仅能回国短暂停留。长期跨国分居致使两人聚少离多,感情逐渐疏远,双方均同意离婚,意愿清晰。尽管两人对离婚无实质争议,却因女方每年极其有限的回国行程,难以符合协议离婚程序中“冷静期”规定,使得离婚事宜一拖再拖,成了梗在两人各自生活中的一个巨大烦恼。
2025年9月25日,李女士再次回国,但只能停留15天,10月10日便须离境,其中大半时间为国庆假期。张先生为把握住这难得的“窗口期”,当天向龙岗法院递交了诉讼材料。本案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生活安排与情感负担,关乎个人生活的重新出发与内心安宁,一纸离婚证明背后是群众对司法效率与温度的期盼。龙岗区法院第一时间识别出本案的特殊性与紧迫性,迅速经由“法院+社会组织”机制开展调解,并精心指导深圳市中立法律服务社龙岗服务站调解员就当事人双方的关键信息逐项确认。经核实,双方离婚意愿真实一致,无共同子女、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务,双方之间亦无任何纠纷。调解员迅速确认双方调解意愿,龙岗区法院为当事人办理了立案等相关手续后,于国庆假期后首个工作日组织双方开庭,并当庭向双方送达了民事调解书和离婚证明。这桩多年来困扰双方生活的跨国离婚纠纷从长期僵持到高效化解,是龙岗区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典型缩影。
据悉,深圳市中立法律服务社为市委政法委主管的公益性法律组织。龙岗法院服务站是该社在全市基层法院设立的第一个服务站,于2025年8月正式启用,在龙岗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设置“调解专家”和“常驻调解员”席位,邀请资深律师、“五老”工作者、基层调解骨干等志愿调解专家和调解员入驻,开展诉前调解、法律咨询等司法服务工作。龙岗区法院近年来致力于建设“法院+综治中心+N”多元解纷机制,将市中立法律服务社等多个社会组织纳入“N”的特邀调解组织范围,通过诉调协同与流程优化,2025年成功调解案件10176宗,让公平正义的实现更加高效、更有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