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法院强制执行土地清场维护当事人权益
该案系申请执行人林某与被执行人刘某、孙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2025年8月5日,申请执行人林某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向五指山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刘某、孙某返还其侵占的承包土地。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孙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明确责令其5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所侵占的、经司法技术鉴定确认的0.58亩林某承包土地予以返还。但被执行人刘某、孙某在指定期限内,未履行上述法律义务。
为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损失,在案件执行化解阶段,执行法官秉持“调解优先、强制兜底”的工作理念,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耐心释法明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经多次协调,被执行人孙某对返还土地事宜无异议,被执行人刘某虽存在异议,但经法官耐心劝导,也表示同意自行拆除其在涉案土地上搭建的栅栏,配合土地返还工作。
然而,在达成调解共识后的半年时间里,被执行人刘某、孙某仍未按约定履行拆除栅栏、返还土地的义务,持续侵占申请执行人合法土地权益,调解成果无法落地。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林某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严肃性,五指山市法院执行局经充分研判、依法审查后,决定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对涉案土地进行清场。
2月12日9时,执行团队准时抵达涉案土地现场,提前做好现场布置与安全保障工作。执行法官首先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场,明确告知其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流程及相关权利义务。随后,执行实施组、执行警戒组、执行说服组、执行外围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有序开展工作。清场过程中,执行人员严格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执行过程公开透明。通过执行法官释法说理,被执行人表示理解并配合,现场秩序井然。
经过约1小时,涉案土地清场工作全部完成。随后,执行法官当场宣布,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涉案土地正式交付申请执行人林某使用,林某对土地交付情况予以确认。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