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双台子区连环车辆买卖纠纷成功化解

2026-03-12 12:15:52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张驰 □王明月 王乃柱)2023年,刘某从杨某处以30万元购得油罐车,同年10月又将车辆以28万元转卖给潘某。潘某发现卖方未如实告知车辆曾发生重大事故,起诉刘某。法院判决刘某返还潘某购车款28万元及损失3.7万余元。刘某随后起诉杨某。2025年10月,法院判决杨某返还刘某购车款30万元并承担相应损失。

  杨某不服,向综治中心提出新诉求,要求刘某、潘某赔偿车辆卖出后的运输费及折旧费。三方因判决履行与新增诉求陷入僵持。

  联动机制启动,款车当场交付清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法院派驻综治中心调解员接案后,迅速启动“多元联动”机制,联系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并分别与刘某、潘某沟通。在各方均同意调解的基础上,组建由法院调解员、综治工作人员和派驻律师构成的专项小组,明确“厘清责任—核算费用—敲定方案”的调解思路。

  调解小组多次组织三方当面沟通,解读法律、引导协商,并终于达成共识。杨某给付30万余元款项,并撤回新增诉求,潘某与刘某解除保全措施并撤回执行申请。在法院调解员和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各方前往车辆停放地点现场完成交付,并签署收条,实现了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

  机制持续深化,司法温度长存

  事后,当事人潘某专程来到双台子区综治中心,赠送“专业调解护公正 明法析理促和谐”锦旗致谢。至此,这起涉及三方、关联两起生效判决的复杂纠纷,通过“法院+综治中心”联动机制实现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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