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检察院助未成年人迁户口

2026-05-09 18:18:27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惠晓锋 通讯员范秀红 康霞)“群众的急难愁盼在哪里,我们的履职着力点就应在哪里。”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通过办案,帮助小华解决了10年户口难迁的问题。

  2025年底,检察官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中关注到,犯罪嫌疑人马某的继子小华不在这个重组家庭的户口上。经检察官深入了解,小华的生父母于2013年在外省某市结婚,未领取结婚证,婚后一年于家中生育小华。由于小华在家中出生,未能取得《出生医学证明》,2016年,经当时居住地派出所核实情况,为小华单独办理了入户登记。婚后3年,小华父母离异,其母亲带着小华回到平罗县。后来小华的生父去世。2023年,小华的母亲与马某重组家庭。

  有了新家,小华的落户却成了问题。依据户籍管理部门现行规定,小华落户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其生父的死亡证明。然而,因小华未申领过《出生医学证明》,与生父一家也早已失去联系,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难以将户口落在平罗县本地,其生活、学习等都受到严重影响。

  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实现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初衷,检察官前往小华母子现居住地派出所及其家中,初步核实了小华的出生情况、历史落户过程和家庭变迁确认直接出具出生证明和生父死亡证明存在的客观困难,明确通过公安机关内部系统核查、依职权出具相关证明的解决路径。随后,依据核实的情况,整理形成线索材料,正式移送至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并附函说明该未成年人户籍问题的由来、现状、实际困难及紧迫性,建议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办理,协助核查历史档案,为小华办理户口迁移提供必要支持。

  公安机关收到检察机关移送的线索后,通过内部系统查询、翻阅历史档案、查询原始登记信息等方式,成功核实了小华在外省某市最初的户籍登记情况,为小华出具了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并指导其母亲完善了后续申请手续。目前,未成年人小华的户口已顺利迁至其母亲现户籍所在地,困扰家庭多时的落户难题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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