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法官调解贯穿庭审化解工伤赔偿纠纷
事情还要从一场突如其来的工伤事故说起。李某系某公司职工,2024年4月,李某在车间操作车床时左手不慎被机器绞伤,医院诊断为:左掌部创伤性切断、掌指关节脱位、闭合性尺骨、桡骨骨折。经鉴定,李某伤情构成六级伤残,并依法认定为工伤。事故发生后,李某多次与该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因双方分歧较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该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0余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翻阅案卷材料,并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详细情况。考虑到前期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对立情绪严重,原告李某伤情较重急需赔偿款进行后续治疗,为尽快化解纠纷,承办法官随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在庭前调解中,双方情绪激动、互不相让,承办法官深知若简单一判了之不仅无法化解双方的心结,更会引发新的矛盾。随着庭审中案件事实逐步查明,承办法官逐渐找准了双方的争议焦点:原来李某已在该公司工作多年,双方关系融洽,但近年来公司效益一直不好,加之李某对赔偿金额始终不让步,公司虽有心赔偿却无力承担。
眼见被告公司有主动赔付的意愿,承办法官迅速调整思路,在庭审结束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耐心向被告公司释法明理,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规定逐项分析赔偿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及计算依据,帮助其正视企业的法律责任与法定义务;另一方面悉心安抚原告李某情绪,了解其生活实际困难,在充分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前提下,引导其就赔偿金额与履行期限与公司进行协商,尽力找到双方平衡点。
经过反复沟通协商,双方就赔偿金额及分期付款事宜达成一致,公司在两年内分5次支付李某20万元,一场僵持近两年的工伤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