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举办新规实务研讨会
在专题分享环节,研究会理事王勤法官围绕6月30日起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理解与适用为视角进行深度剖析。他结合审判实务、典型案例,从条文变化、责任划分、赔偿范围等角度解读新规对司法实践的影响。同时,针对借用车辆责任中所有人、管理人安全保障义务的履行方式以及履行标准,“开门杀”责任中机动车一方责任的认定、保险的赔付、交强险赔付后不追偿,驾驶证过期未注销中责任认定的核心逻辑、司法判断的主流倾向、实务应对及风险规避等关键问题进行精彩解读,引发与会者热烈讨论。
随后,研究会副秘书长王金娜律师以“团体意外险保险金请求权的转让”为题,系统梳理团体意外险保险金请求权转让的裁判分歧、理论观点、法律依据、相关争议及潜在风险。基于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和保险合同的分类原则,她认为团体意外险保险金请求权的转让行为以无效为原则,有效为例外。分享内容紧扣实务痛点,为保险从业人员和专业律师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引。
在自由讨论环节,与会代表围绕上述议题踊跃发言,就新规实施后的裁判尺度统一、新规相比征求意见稿存在的模糊地带以及可能出现的新情况、保险金请求权转让的合规边界、前端展业逻辑与险种配置等焦点问题展开深入交流。现场气氛热烈,观点碰撞频繁,体现了理论指导与经验共享的深度融合。
宁波市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将以此次专题研讨为契机,持续聚焦保险法前沿动态与实务疑难,常态化举办各类专题研讨活动,搭建学术界、司法界及行业界的常态化交流平台,推出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助力宁波保险法治环境持续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