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修水公安纵深推进烟花爆竹打非治违
截至目前,修水县共侦办涉烟花爆竹刑事案件1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人,查处涉烟花爆竹行政案件27起,行政拘留27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3300余件。其中“夏季行动”开展以来,查处涉烟花爆竹行政案件11起,行政拘留11人,及时消除一批安全隐患,切实筑牢公共安全屏障。
精准布控,守牢边界关口
针对跨省非法贩运烟花爆竹多选择边界支路绕行、昼伏夜出逃避检查的特点,修水县公安局在白岭、大桥、上衫等湘鄂赣交界重点乡镇布设固定查缉卡点,推行“定点值守+流动补位+错时值守”勤务模式,对过境可疑车辆逐车核验运输资质,严查无证跨省运输、伪装夹带等违法行为,牢牢守住非法产品流入的省际门户。
6月26日晚8时许,修水县公安局大桥派出所在省际边界查缉卡点开展值守盘查时,查获一辆白色私家车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现场清点无证运输的烟花爆竹共40件。经查,违法行为人樊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外地采购烟花爆竹驾车跨省贩运入境,欲运回本地销售牟利。目前,樊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涉案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收缴并妥善处置。
路巡严查,筑牢运输防线
修水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紧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职责,严把源头准入关口,严格核查运输车辆、驾驶人员从业资质,督促经营、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夏季行动”部署要求,科学调配勤务力量,加大省际主干道、县乡重点路段巡逻管控力度,联合属地派出所开展常态化联合盘查,重点查处无证运输、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未悬挂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织密道路运输动态防控网。
6月25日晚9时许,修水县公安局交警渣津中队联合渣津派出所开展夜间路面联合巡查时,查获一辆私家车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现场清点无证烟花爆竹共45件。经查,违法行为人朱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驾车从外地采购烟花爆竹欲运回本地销售牟利。目前,违法行为人朱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涉案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收缴并妥善处置。
全域排查,清除安全隐患
结合农村地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隐蔽性强、管控难度大且夏季高温天气非法储存风险上升的特点,修水县公安局依托基层治理网格,组织民警辅警、修城志警、村辅警及网格员力量,对辖区偏远村组独栋民房、废弃老屋、仓储库房、山边闲置厂房等隐蔽点位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整治私自囤放、无证代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做到隐患早发现、早介入、早清零,严防风险隐患在乡村“隐身潜伏”。
6月23日下午3时许,修水县公安局白岭派出所在日常巡逻走访中,发现村民熊某家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经现场清点,共查获各类烟花爆竹37件,当场对涉案物品进行收缴并转移至安全仓库存放,违法行为人熊某被依法行政处罚。
联合执法,整治经营乱象
修水县公安局联合应急管理局、属地乡镇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常态化专项整治,采取定期普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集镇沿街商铺、村级喜丧用品店、日用小卖部等场所开展全覆盖排查,严格对照经营安全标准核验经营资质,重点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库”及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情形,从销售末端压缩非法产品生存空间。
6月21日上午9时许,修水县公安局香炉山派出所联合辖区镇政府开展专项检查时,在某喜丧用品批发部内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211件。经查,该店铺经营人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店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对外售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目前,违法行为人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涉案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收缴并妥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