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法院并案调解化解劳动争议

2026-07-09 20:11:20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林升春)近日,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王爱茹坚持法理与情理相结合,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互诉案件,促成双方当庭履行义务,既依法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又助力企业减少诉累,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原告系被告公司销售人员,在职期间,用人单位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存在拖欠劳动报酬情形。原告就此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作出后,原、被告双方均不服裁决结果,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王爱茹考虑到案件事实不算复杂,争议的数额也不大,双方若一味对峙,对彼此而言都是损耗。原告背负未结诉讼,求职处处受限,生活节奏被迫停滞;被告纠缠于诉讼,既耗费人力精力,也有损企业对外信誉。

  为实质性减轻双方诉累,王爱茹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决定以仲裁裁决为基础,将两案合并调解,力求从源头上一次性解决纠纷。

  调解过程中,王爱茹采取“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方式,耐心向双方释法说理:一方面,向被告详细阐释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明确指出其用工管理中的违法违规之处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向原告客观分析当前就业环境与维权成本,引导其合理表达诉求、适当调整预期,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平衡保护。

  经过耐心沟通疏导,原、被告双方充分权衡利弊,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当庭一次性支付原告各项款项共计8500元,双方确认案涉劳动争议全部了结,此后再无任何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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