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惠农区检察院多维履职守护舌尖安全
聚焦重点品类,聚焦假劣肉制品整治。对照食品安全整治任务清单,惠农区检察院紧盯屠宰加工、冷链仓储、批发零售及餐饮使用等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从严排查,规范肉制品领域案件办理流程,严厉打击肉制品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上半年,办理了一起肉制品领域相关刑事案件,涉案人员在未取得合法经营资质、未办理有效健康证明的情况下,私自屠宰未经动物检疫检验的牲畜并流入市场销售。经检察机关全面细致审查、严格证据核查,因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惠农区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切实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司法公正。
行刑反向衔接,推动落实行政监管责任。针对该不起诉案件,惠农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依照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及时将线索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承办检察官全面梳理案件材料,依托“府检联动”机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邀请上级检察机关及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司法局等多家单位会商研判,明确案件具备行政可处罚性。结合案件实际,该院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从动物防疫角度予以行政处罚,并同步送达《小过重罚提示函》。行政机关充分采纳检察意见,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相关罚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有效避免了“不诉不罚”问题,实现了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无缝衔接。
公益诉讼职能,排查整治食品经营风险隐患。惠农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领域专项监督活动。经排查发现,辖区内部分副食经销部存在经营者健康证过期未更换、食品与危险品混放造成污染风险、散装食品标签不规范等问题。该院迅速与相关行政部门开展磋商,督促其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小微食品经营门店的日常巡查与指导。同时,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经营者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织密织牢食品安全防护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