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石泉饶峰司法所化解漏水纠纷
据了解,饶峰镇某社区居民张某居住在住宅楼五楼,近期发现自家房屋因楼上房屋渗水导致墙面、屋顶多处出现起皮、霉变,部分家具也因浸水受损。张某多次上楼与李某沟通,要求其对漏水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陈某始终不予认可。
李某对此也有自己的苦衷。她表示,自己虽是六楼住户,但漏水的根源在于该住宅楼楼顶年久失修、防水层老化,属于整栋楼的公共部分,不应由她一人“背锅”。何况漏水也导致她家天花板和墙壁受损,她同样是受害者。李某不仅不愿承担张某的损失,还提出应由该栋楼的住户共同出资修缮楼顶,以免因楼顶漏水给房屋带来更大损失。然而,这一提议遭到其他楼层业主的反对,他们认为谁使用顶层、谁受益最多,理应由六楼住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由于各方意见分歧较大,镇、社区干部曾多次组织调解,均因责任划分和维修费用分摊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业主向饶峰司法所求助。
受理该纠纷后,饶峰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逐户查看漏水点和实际受损情况,并向专业人员了解楼顶结构及维修责任认定的相关常识。在此基础上,工作人员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和建筑物共有部分管理维护的相关规定,做到心中有数。
考虑到该纠纷涉及多户业主且各执一词,司法所采取“先分头沟通、再集中协商”的方式。一方面,向其他业主释明,楼顶属于建筑物共有部分,其维修并非当然由顶楼住户独自承担,而应由全体业主按专有部分面积比例共同负担,这是法律上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也引导陈某换位思考,无论漏水源自楼顶还是室内管道,给楼下邻居造成的实际损害已成事实,作为相邻权利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配合修复。
在摸清各方底线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围绕“维修责任怎么分”和“楼下损失怎么赔”两个核心问题,组织各方现场核算维修成本、评估房屋损失金额,引导业主们理性协商、各退一步。
经过连续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各方最终放下成见,达成一致意见:楼顶整体防水工程由全体业主共同出资维修;针对张某屋内受损的修复费用,由李某适当承担一部分,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并现场履行。至此,这起持续数月、多次调解未果的邻里纠纷画上句号。双方当事人及该楼栋其他业主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