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审结特大文创侵权案
2024年11月至2025年6月初,施某、林某、陈某共同成立并经营某某文创公司,打起了“正版搬运工”的歪主意。他们先从官方渠道购入正品冰箱贴,随后将设计图样“一比一”交给代工厂开模复刻,再用远低于正版的价格在多个电商平台销售。更狡猾的是,他们以“加盟裂变”模式招募下线,层层分销、分成牟利,短短数月便织成一张覆盖全国的侵权大网。
经统计,在该文创公司共扣押到冰箱贴254款共17万余个,实际销售假冒冰箱贴高达80余万个,销售金额达1660余万元,苏州博物馆、南京博物馆、陕西历史博物馆等35家权利人鉴定均确认系未经授权的侵权产品。
金东区法院经审理认定,冰箱贴上的图案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三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且销售金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最终,主犯施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其余同案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
“知识产权保护是文创产业的生命线。任何‘搭便车’式的模仿、抄袭,都不是创新,而是违法。”金东区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该院持续加大重点领域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2026年以来,已依法审结文创类侵权刑事案件9件13人,用司法力量守护每一份原创“火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