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首发人工智能政府规章
人工智能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代表,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一把双刃剑,必须立法予以规范。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提出,要完善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伦理准则等,推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相关立法工作。《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指出,必须加快人工智能深度应用,培育壮大人工智能产业,为国家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近年来,“成都造”光模块、柔性屏、工业无人机等市场占有率全球领先;建成大型、超大型算力设施14个,算力总规模约3万P;建成全国首个机器人末端配送社区,集聚上下游企业1200家,核心产业规模超1500亿元……成都已跻身全国人工智能“引领型城市”行列。然而,当前产业发展仍面临规模偏小、创新能力不足、治理体系不够健全等现实挑战。如何突破瓶颈、促进发展?及时高质量的立法,是破解成都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痛点难点的必需。
成都当前正在加快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办法》的出台,是落实国家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
《办法》确立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以人为本、科技引领、应用驱动、安全可控”的原则,突出科技创新、产业促进、要素保障、产业治理几大亮点内容。
强化科创策源能力,驱动产业创新发展。《办法》聚焦人工智能产业具备典型的技术驱动、创新引领属性,支持和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着力完善人工智能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激发人工智能创新活力。
优化促进保障机制,夯实产业发展底座。为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建圈强链,《办法》建立了核心要素和基础要素供给、高质量产业生态打造和应用场景拓展的全方位促进保障机制,支持人工智能与制造业、农业生产、医疗健康、城市治理等领域融合发展,为人工智能未来应用构筑丰富的发展空间。
聚焦治理体系构建,引领技术向上向善。《办法》提出要加强模型算法、数据资源、应用系统等安全能力建设,提倡对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采取动态的监管策略调整和产业政策,规定依法设立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及时化解人工智能科技活动中存在的伦理风险,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安全可控、造福人民。
今年7月,APEC数字周在成都顺利举办。在这场亚太数字与人工智能领域最高规格的对话中,成都不仅交出了一场高规格国际会议的“承办答卷”,更用《办法》及一系列人工智能政策措施交出一份“政策答卷”。
《办法》作为成都市第一部新兴领域立法,立足于促进法的基本定位,及时回应各方关切。它也是全国首部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地方政府规章,充分彰显了成都主动拥抱AI浪潮、着力营造优质高效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生态的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