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法院柔性调解化解装修增项纠纷

2026-08-14 14:09:07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钱超峰 通讯员蒋文全)近日,新疆奎屯市人民法院顺利调处一起家装定金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立足法理情理开展双向疏导,促成当事双方握手和解,高效化解民间商事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守护群众家装消费权益。

  今年2月,市民小王打算新居装修,和本地一家装修企业达成初步意向,签订定金协议。双方敲定全包式装修方案,预估装修总价198000元,小王当场缴纳2万元装修定金。

  协议订立之后的数月时间里,装修公司多次上门开展房屋测量、方案设计等前期筹备工作。期间小王反复挑选装修主材品牌、敲定施工细节,不断新增多项装修增项。装修企业核算增项费用之后,整体报价超出当事人心理预期。几番斟酌过后,小王决定终止本次装修合作。

  6月,小王前往装修门店协商定金退还事宜。装修公司认为,己方已经投入人力、时间完成勘测设计,是业主单方面放弃装修,属于违约行为,定金理所应当不予返还。小王则坚持双方尚未签署正式装修施工合同,工地也没有开工施工,定金应当全额退还。两方各持己见、协商失败,小王遂向奎屯市人民法院递交诉状,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案件受理以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件材料,检索同类参考判例,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定金、预约合同的相关法条,厘清本次纠纷争议焦点。本案只签订定金预约协议,正式装修主合同并未签订;装修公司付出勘测设计成本,业主因增项报价不合心意放弃合作,双方均存有客观缘由,不适宜简单套用定金罚则。

  为妥善化解争执,法官采取分开沟通、情理兼施的调解方式。一方面向装修公司释明,现阶段仅处在缔约磋商阶段,业主有权针对最终报价作出取舍;另一方面劝导小王体谅商家前期上门勘测、反复修改设计方案产生的人力物力损耗,适当接受定金折价退还的处理方案。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普法劝解与矛盾疏导,7月27日,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装修公司当场向小王退还1万元,小王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钱款现场结清,这场家装纠纷顺利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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