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宝塔区法院枣园法庭实地勘验化解排除妨害纠纷
原告诉称其通过公开拍卖取得案涉锅炉房及场地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权益;被告与原产权方的租赁合同早已到期终止,未续签合同却持续占用案涉房屋及场地,原告多次催告腾房、支付占用费用未果,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腾退房屋、排除妨害并支付占有使用费。
为直观掌握案涉房屋位置、面积、现状、实际占用情况等核心事实,固定现场证据,承办法官张虎打破仅凭卷宗材料审案的传统审理方式,前往争议场地实地开展勘查工作。在现场对照诉状载明的标的物范围,核实房屋间数、场地边界、实际使用状态,同步记录现场情况,厘清双方争议焦点,直观厘清资产权属、占有使用等关键事实,为后续公正审理、实质化解矛盾夯实事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