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检察院专业履职维护司法权威
一位四十多岁的男士来到12309检察服务接待室,因对法院执行与调解书内容不一致有异议,前来申请执行监督。当日负责接访的是刘瑛主任。她一边仔细翻阅来访者递交的全部材料,一边耐心询问案情。男子语气带着愤懑:“我不服法院执行,调解书里根本没有涉及这套房产,法院却强制执行了我的房子,我实在冤枉!”
对照调解书与执行文书,表面看来,情况确如他所言。刘瑛当即提示:“针对这种情形,你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男子答道,异议早已提交,但未被法院采纳。
刘瑛准备向执行法官了解调解书与执行文书不一致的情况时,该男子掏出来另外一份调解书,这两份调解书,文书文号完全一致,记载内容却相差一套房子,一份载明案涉三套房产,另一份载明四套房产。刘瑛随即向他询问两份文书的由来。男子顺势说道,自己正是为此事而来:同一文号出现两份内容相异的调解书,明显属于法院违法,恳请检察机关依法开展监督。
“两份调解书是从何处取得?”“我的律师给我的。”“两份文书之中,双方当事人签字的是那份调解书的内容?法院向你送达的是哪一份?法院卷宗内留存的又是哪一份文书?”接连几个问题抛出后,来访者一时语塞,沉默不语。刘瑛心中已然理清事情全貌。真相是这样的:两份同文号调解书,法官发现记载三套房产的那份有错,重新调整为四套房产后送达当事人,卷宗留存,而作废的调解书不慎被当事人获取。
厘清全部事实,刘瑛严肃说道:“你拿着明知作废的法律文书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你认为检察院是那么好糊弄的吗?你这是在扰乱司法秩序!”
面对确凿的事实和接访刘瑛的专业释法,该当事人终于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对于自己的心存侥幸和试图蒙骗检察机关的行为感到羞愧,当场诚恳致歉,并表示今后会依法依规合理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