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公安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2026-09-07 14:12:35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邵春雷 □刘敏)近日,山西省平遥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联合共青团平遥县委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社会实践宣传活动,让学生化身小小交通宣传员,学习新规知识,走上路面开展实践宣传。

  活动现场,民警结合学生上下学出行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他们讲解交通安全基础知识,重点解读即将实施的《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核心内容,围绕电动自行车上牌要求、驾乘佩戴安全头盔、载人规定、未成年人骑行限制等要点开展普法宣讲。同时提醒他们:未满16周岁禁止骑行电动自行车,16至18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驾乘电动车务必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等规定。

  宣讲结束后设置知识问答互动环节,民警围绕新规知识点现场提问,学生踊跃举手、积极抢答,在趣味问答中巩固交通法规知识,加深对条例内容的理解记忆。

  随后,学生跟随民警来到路面开展实地实践体验。在道路现场,民警结合真实通行场景,现场讲解识别交通标志、观察路况、安全过马路等出行常识。“小小宣传员”向过往电动车驾驶人讲解9月15日实施的电动自行车新规,劝导群众骑行戴好安全头盔、规范载人、上牌上路。“今天学到很多交通知识,回家之后我要提醒爸爸妈妈和亲戚朋友,骑电动车要戴好头盔,遵守新的交通规定。”参加活动的一名学生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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