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潜江检察院助未成年人入学

2026-09-08 16:07:51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王中正 通讯员谢靖兰 王柳)近日,刘某给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检察院打来电话,“检察官,谢谢你们,孩子今天顺利入学了,学籍也办好了。”语气里满是欣慰。

  小刘是一名未成年人。由于父亲信息不明、母亲去世,外祖父母又因年迈多病无法实际承担监护职责,多年来,姨母刘某心疼孩子的遭遇,把小刘接到身边生活,吃喝起居、读书生活全由她一手操持。可在法律层面,她并不是孩子的监护人。

  眼看到了孩子入学的关键节点,办理入学、登记学籍都要核验法定监护人材料,因为监护关系没有经过法律确认,小刘的入学手续屡屡卡壳,刘某急得一筹莫展。

  临近秋季开学,线索反馈到潜江市检察院,该院“小龙侠护苗”未成年人检察团队第一时间介入。起初,刘某抱着试一下的想法,希望检察官能帮忙协调学校,尽快让孩子先入学。

  “协调入学只能解一时之急,如果监护的法律问题不解决,往后办理医保、升学等各类事项,还会不断冒出新麻烦。”办案人员指出了这个关键问题,围绕监护关系这一难题,对小刘的家庭情况、实际照护情况及相关人员的监护条件进行调查核实。

  通过沟通核实,办案人员看到,多年朝夕相处,刘某对小刘悉心照料,孩子性格平稳,两人之间早已是胜似亲子的亲情。刘某有稳定的条件,也自愿继续守护小刘成长;小刘的外祖父母也坦言无力照护外孙,希望由刘某成为孩子的监护人。

  情况全部核实清楚后,检察官向刘某逐条讲解未成年人监护相关法律规定,指导她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8月12日,潜江市检察院向潜江市法院递交《支持起诉书》,支持刘某的申请。

  8月18日,潜江市法院依法作出裁定,指定刘某为小刘的法定监护人。一纸法律文书,让多年的事实照料,变成受法律保护的监护关系,压在刘某心里沉甸甸的石头终于落了地。日前,小刘顺利办妥全部入学手续,成功注册学籍,可以如愿踏入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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