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机关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鉴定机关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机关主要有两类。
一是医学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此外,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二是司法鉴定机构。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等相关鉴定,以辅助查明案件事实,判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
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鉴定机关启动鉴定程序,以明确医疗行为是否构成事故及责任程度。
二、医疗事故后做什么鉴定好
医疗事故发生后,通常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 这种鉴定由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能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等情况,以明确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及事故等级等。
2. 同时,也可考虑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它是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侧重于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责任程度等进行判断。
3. 此外,还有医疗损害鉴定。它整合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相关内容,从多方面综合评判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关联。具体选择哪种鉴定,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来确定,有时可能需多种鉴定相互补充参考,以更准确地认定责任和维护权益。
三、医疗事故过错怎么鉴定的
医疗事故过错鉴定有以下要点:
首先,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或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需提交相关病历资料等鉴定材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
其次,医学会组建专家库并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专家依据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等进行分析、判断。
最后,鉴定组出具鉴定结论。若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鉴定结论是认定医疗事故过错及责任的重要依据,为后续处理医疗纠纷提供关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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