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可以撤销房产赠与

2025-08-29 04:21:42 法律知识 0
  什么情况可以撤销房产赠与?法律规定,在几种情况下可撤销房产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一般可撤销,经公证或有公益等性质的除外;受赠人侵害赠与人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时,赠与人也可撤销。撤销权行使有时间限制。接下来民生与法治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什么情况可以撤销房产赠与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撤销房产赠与:

   1.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撤销赠与。对于房产,若未办理过户登记,赠与人一般能撤销赠与。不过,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此规定。

   2. 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赠与人可撤销赠与。比如受赠人对赠与人实施暴力伤害,损害其人身安全和财产权益等。

   3. 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这里的扶养包括经济上的供养和生活上的照料等。若受赠人具备扶养能力却拒绝履行,赠与人有权撤销房产赠与。

   4.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当赠与合同附有一定条件,受赠人未按约定完成相应义务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二、公公婆婆的房产媳妇有份吗

   公公婆婆的房产媳妇是否有份,需分情况来看。

   一般情况下,公公婆婆的房产属于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媳妇没有份额。但存在几种特殊情形。

   其一,如果公公婆婆通过赠与方式,明确将房产赠与儿子和媳妇双方,那么媳妇对该房产有相应份额。比如,公公婆婆签订赠与协议,表明将房子赠给儿子儿媳两人,并完成过户手续,此时媳妇便拥有该房产权益。

   其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儿子继承了公公婆婆的房产,且没有明确约定只归儿子一方所有,那么该继承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媳妇也有份。

   其三,若媳妇对公公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公公婆婆去世后,即便没有法定继承关系,媳妇也可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房产分配。

   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媳妇对公公婆婆的房产是否有份,要依据具体的法律事实和情况来判断。

   三、公婆的房产儿媳有权干涉么

   公婆的房产儿媳一般无权干涉。

   从法律角度看,公婆作为房产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是物权的基本内容,受法律保护。儿媳通常不是该房产的所有权人,也就不具备基于物权对房产进行干涉的权利。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儿媳对公婆的房产有出资,并且有相关证据证明该出资行为是基于对房产享有一定权益的目的,比如双方有约定该出资是为了获得部分产权,那么儿媳可能基于出资事实获得相应权益,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对房产有干涉的权利。另外,若公婆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儿媳在特定情形下可能享有继承权。例如,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此时对于作为遗产的房产,儿媳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但在一般正常情况下,公婆在世且房产产权清晰的状态下,儿媳无权干涉公婆对房产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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