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可以提前终止吗
一、劳动合同可以提前终止吗
劳动合同可以提前终止,存在法定和约定两种情形。
法定情形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出现这些情况劳动合同可提前终止: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
约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合同中约定了提前终止条件,当条件达成时,劳动合同也能提前终止。不过,约定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不能违法或侵犯劳动者权益。
此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能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若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否则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劳动合同到期开除赔钱吗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开除员工是否赔钱需分情况判断。
若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原合同约定月薪 5000 元,到期后续订合同仍为 5000 元甚至提高,而劳动者拒绝续签,单位不用赔偿。
若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原合同约定月薪 5000 元,续订时降为 4500 元,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单位要给予补偿。
若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直接终止劳动合同不再续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签劳动合同需要档案吗
签劳动合同通常不需要档案。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签订时,核心要素是双方当事人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且意思表示真实,劳动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
档案主要记录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信息,一般用于人事管理、职称评定、退休审核等方面。虽然有些单位在招聘、录用员工时会要求查看档案,以全面了解员工背景,但这并非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条件。
无论劳动者档案是否在用人单位或其他地方,都不影响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就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即可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所以,签劳动合同不需要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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