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用什么基数计算
一、经济补偿金用什么基数计算
经济补偿金通常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该平均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此外,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内的加班工资、特殊津贴等非经常性项目的收入较高,导致平均工资畸高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请求对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基数进行合理调整。一般来说,会剔除这些非经常性项目的收入,以更合理地确定经济补偿金的基数。
二、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通常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一般情况下,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资标准通常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拿了退工单还能要经济补偿金吗
一般情况下,拿了退工单后仍有可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劳动者即使已经拿了退工单,仍有权要求经济补偿金。
然而,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由于劳动者自身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拿了退工单后通常不能再要求经济补偿金。
所以,不能简单地以是否拿了退工单来判断能否要求经济补偿金,而需要根据具体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和情形来确定。如果对自身是否有权要求经济补偿金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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