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有经济补偿吗
一、合同期满有经济补偿吗
合同期满是否有经济补偿,需分情况来看:
一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原工资为5000元/月,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提出以6000元/月续订合同,但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不同意续订,此时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二是除上述情况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用人单位降低了原工资待遇等条件,或者直接不再与劳动者续订合同,那么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的
计算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形确定,主要遵循以下规则:
(一)适用情形。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工资界定。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合同期满后是否能获得经济补偿
合同期满后是否能获得经济补偿,需分情况来看:
(一)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在此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为用人单位已经尽到了维持或提高待遇的义务,是劳动者主动选择不续订。
(二)除上述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例如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或者用人单位干脆不续订劳动合同等情况,用人单位都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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