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属于兼职吗

2025-09-02 02:20:04 法律知识 0
  签了劳动合同属于兼职吗?签了劳动合同是否算兼职,要依据合同内容和实际工作情况判定。若为非全日制用工,工作时间灵活、报酬按小时计等,属兼职;若为全日制用工,工作稳定且劳动者权益保障多,不算兼职。接下来民生与法治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签了劳动合同属于兼职吗

   签了劳动合同是否属于兼职,需依据合同内容及实际工作情况判定。

   若合同明确约定为非全日制用工,通常属于兼职。非全日制用工具有工作时间灵活性,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二十四小时。报酬结算周期短,通常以小时计酬,且双方可订立口头协议,任何一方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反之,若合同约定为全日制用工,一般就不属于兼职。全日制用工要求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用人单位安排持续、稳定地工作。这种情况下,劳动者需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享有更多劳动权益保障,如社会保险、带薪年假等。

   所以,不能仅根据签订劳动合同就判定是否为兼职,关键在于合同对工作模式的约定以及实际工作履行情况。

   二、请人兼职要签劳动合同吗

   请人兼职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需分情况来看。

   若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可订立口头协议,并非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用工形式灵活,双方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若兼职并非非全日制用工形式,而是与全职类似,劳动者需按用人单位的要求,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工作,接受用人单位管理,具备劳动关系的特征,此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综上,请人兼职不一定都要签订劳动合同,要根据具体的用工形式判断。

   三、社会兼职是签劳动合同吗

   社会兼职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兼职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那么就应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下,兼职人员通常是长期、稳定地为用人单位工作,接受单位管理。

   若兼职人员与单位构成劳务关系,比如利用业余时间偶尔为单位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工作具有临时性、灵活性,不受单位严格的考勤等制度管理,此时一般签订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受民法典调整,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和义务。

   所以,社会兼职不一定签订劳动合同,要根据双方实际的用工关系性质来确定签订何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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