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还能认定两不找吗

2025-09-02 07:21:23 法律知识 0
  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还能认定两不找吗?“两不找”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却互不履行权利义务。单位以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打破“两不找”默契,使劳动关系终结。但解除程序不合法,劳动者可主张无效,若符合条件或继续认定“两不找”。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还能认定两不找吗

   “两不找”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长期存在劳动关系,但双方互不履行权利义务,劳动者不上班,用人单位也不支付工资、不缴纳社保等。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后,通常不能认定为“两不找”。

   “两不找”状态强调双方持续存在一种默认的互不干涉状态,劳动关系处于休眠。而单位以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意味着单位采取了主动行为,明确表达要结束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是对之前劳动关系的一种终结处理,不再符合“两不找”中劳动关系持续但双方消极对待的特征。

   判断是否构成“两不找”,核心在于双方是否有维持劳动关系但又互不履行义务的默契。当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解除行为打破了原本可能存在的“两不找”默契,使劳动关系走向结束。

   不过,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合法,比如未按规定通知劳动者、缺乏事实依据等,劳动者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解除行为无效,若最终认定解除无效,且双方符合“两不找”的其他条件,才可能继续认定存在“两不找”状态。

   二、劳务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补偿吗

   劳务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是否需给劳动者补偿,要依据合同约定及具体情形判断。

   若劳务合同中有关于解除补偿的明确约定,那么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合同规定,在特定情形下解除劳务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金,此时用人单位就有支付补偿的义务。

   若劳务合同未作相关约定,则通常需考量解除原因。若是因劳动者自身过错,如严重违反工作要求、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合同,用人单位一般无需支付补偿。但若是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务合同,违背公平原则或诚信原则,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给予一定补偿。此外,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劳务合同解除,双方一般互不承担补偿责任。

   总之,劳务合同解除后的补偿问题需结合合同约定与解除原因确定,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不投保算违法吗

   1.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 不投保是否违法

   - 用人单位不投保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用人单位不履行投保义务,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投诉举报。若因用人单位未投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遭受损失的,用人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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