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员工适用劳动合同吗

2025-09-02 10:21:44 法律知识 0
  兼职员工适用劳动合同吗?兼职员工是否适用劳动合同要依具体情况判断。非全日制用工,即每日工作不超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二十四小时,可订立口头协议,能随时终止且无补偿;非此情况则应签书面合同,不签员工可要求双倍工资。接下来民生与法治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兼职员工适用劳动合同吗

   兼职员工是否适用劳动合同,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如果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并非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兼职用工形式较为灵活,双方可随时终止用工,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若兼职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而是类似全职的长期稳定工作,此时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所以,兼职员工可能适用劳动合同,也可能只需口头协议,关键在于兼职的性质是否为非全日制用工。

   二、兼职工作属于劳动合同么

   兼职工作是否属于劳动合同要视具体情况判断。

   兼职通常分为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关系两种。非全日制用工属于劳动合同关系。按照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需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若兼职属于劳务关系,则不属于劳动合同。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接受劳务并支付报酬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比如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到餐厅做兼职服务员,若只是单纯按次提供服务获取报酬,未与餐厅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就属于劳务关系,双方一般会签订劳务合同,受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调整。

   所以,兼职不一定属于劳动合同,需依据其用工形式和特点来确定。

   三、签了劳动合同属于兼职吗

   签了劳动合同是否属于兼职,需依据合同内容及实际工作情况判定。

   若合同明确约定为非全日制用工,通常属于兼职。非全日制用工具有工作时间灵活性,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二十四小时。报酬结算周期短,通常以小时计酬,且双方可订立口头协议,任何一方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反之,若合同约定为全日制用工,一般就不属于兼职。全日制用工要求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用人单位安排持续、稳定地工作。这种情况下,劳动者需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享有更多劳动权益保障,如社会保险、带薪年假等。

   所以,不能仅根据签订劳动合同就判定是否为兼职,关键在于合同对工作模式的约定以及实际工作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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